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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以案定补”案件9年来无1件被法院撤销调解协议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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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准确无误,自2009年以来,石屏县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卷宗进行三级审核评查。先由村级调委会对调解案件真实性进行初查;然后由乡镇调委会对调解案件的程序和案件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县司法局按《人民调解案卷评分表》评分标准对卷宗进行全面评查,重点查看:卷宗的完整性,统一制作的封面、卷内目录、申请书、登记表、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材料是否齐全,制作是否规范,调解协议书是否合法。县司法局将评查意见书及时反馈乡镇人民调委会,再由乡镇调委会督促承办案件的调解人员进行补充和完善。

九年来,全县共评查、整理、归档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7098件,兑现定补金额47.406万元,经评查的“以案定补”案件起诉到法院无一件被撤销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