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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尝试电子送达为办案提速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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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法院尝试电子送达为办案提速

 “你好!你是王某?”“是的”“我是石屏县法院法官某某,我院已经受理普某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请你到法院领取相关材料。”“法官同志,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昆明做生意,近期没法回来,能否通过微信,把对方的起诉意见传给我”。“好的”。通过互加微信,办案法官将普某某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开庭传票等材料通过微信平台送达王某。整个送达过程十几分钟就完成,这是石屏法院开展速裁工作后尝试电子送达的一个办案情景。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案件承办人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通过微信平台发送给当事人,不仅节约时间而且还提高了办案效率,既方面了当事人,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611月组建诉讼服务团队开展速裁工作以来,为有效提升办案效率,石屏法院将80%的民商事案件列为速裁案件,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尝试电子送达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等方式,向远在浙江、楚雄、昆明、玉溪、蒙自等地的8名当事人完成诉讼材料的送达,有效化解送达难,为办案提速筑牢基础。

(作者:石屏县人民法院  徐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