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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动真格” 老赖被迫还钱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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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屏法院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拿出44万元履行还款义务,使一件长期未能执结的追偿权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石屏某汽车运输公司与被执行人廖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廖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石屏某汽车运输公司于20133月向石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廖某赔偿公司为其垫付的赔偿款42万余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廖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便依法扣留了其应得的征地补偿款,但廖某却拒不签订补偿协议而导致无法执行该补偿款。鉴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石屏法院依法对廖某采取了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石屏法院还多次告知相应法律后果,但仍未对廖某起到威慑作用,其仍然拒不履行义务。面对被执行人“赖到底”的行为,石屏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故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时,被执行人发现法院要“动真格”, 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便赶紧主动偿还了申请执行人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44万元。至此,耗时近四年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极大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石屏县人民法院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