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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四举措规范执法行为

  • 来源:石屏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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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县法院通过四举措来规范执法行为,以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努力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思想领域存在的问题。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保障力量,需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尽职尽责。针对近年来个别同志安于现状或不安心工作等消极思想影响到了司法警察工作正常开展的现象。要求干警认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当下和今后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二是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借鉴先进管理经验,解决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理顺管理体制是关键。石屏法院坚持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警队一直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押解、值庭、看管、安检规则为依据,用条例、规则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去规范约束法警的各项活动,引导法警完整地去执行条例、规则。既坚持有章必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条例、规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又防止以个人经验、意志代替调理规则。把严格的管理与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制度上有据,落实上有度。

    三是实现人员数量与质量的同步发展,努力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能力是基础。目前,石屏法院现有警力3人、值班员2名,实行法警带班制,是人力资源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要法度带班法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督促值班员严格安检、登记来访人员,不定期组织学习安检知识和本院规章制度,提高了法警大队的执法能力,以够满足人员数量与质量的共同进步来应对工作需求。

    四是正确认识职能履行的范围和推进正规化建设,努力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执法水平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水平是重点。石屏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精心筹划,科学管理,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的职责范围,不论民事、刑事一定要在案前加强有效的沟通、协调。同时增加新装备,不断更新硬件设施,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规范化程度。

                                                                      (作者单位:石屏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