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和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田国勇带队深入石屏县,对文物古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州消防支队支队长赵学亮、政委朱明、副支队长穆雪峰,石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红云等领导陪同。
调研组先后深入郑营村、玉屏书院,每到一处,调研组简要听取了各场所负责人关于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场所在加强文物古建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实地查看了部分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专职消防队员对消防器材的熟悉情况,询问了部分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情况,并对各场所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调研结束后,胡祖俊副厅长指出:近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文物古建筑火灾,尤其是我省2014年的香格里拉县的独克宗古城“1.01”火灾和2015年巍山县拱城楼“1.3”火灾事故,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无法挽救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石屏县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8项,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5项,这都是先祖留给石屏人民的宝贵财富,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不可估量。
对进一步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田国勇总队长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将文物古建筑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综治平台,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网格力量的联勤联动联保作用,全面加强对文物古建筑单位的综合治理力度。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古建筑单位防火实际,重点针对古建筑内重点部位、节日庙会活动以及古建筑周边饭店、居民生活区等部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新梳理文物古建筑区域消防专项规划,督促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改造,强化消防装备设施投入,从源头上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机制、体制、经费”三大保障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力度,组建单位内部应急自救队伍,全面提升古建筑及附近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水平,提高单位预防火灾和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最后,调研组深入石屏大队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各位领导与大队全体官兵进行了合影留念。(供稿: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