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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三个率先”“三个创新”促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再迈新台阶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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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屏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州司法局提出的“八个方面”工作,按照“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落实、党建工作抓责任、综合工作抓督办”工作思路,聚焦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工作,“三个率先三个创新”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和刑罚执行,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个率先”构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一是率先在全州开展了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六抓”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村级调解组织调解场所简陋,调解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石屏县投入资金32万元,建设规范化调解室80个,占全县115个村级调解委会的70%。新建设的村级调解室参照法庭庭审布局设置,使人民调解过程与诉讼调解过程基本保持一致,增强了调解的庄重性,提高了依法调解的社会公信力。通过抓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抓业务全程指导、抓调解文书规范化制作、抓调解信息化建设、抓排查化解、抓经费保障落实,充分发展了村级调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率先在全州组建村级调解信息员队伍,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龙朋镇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抽调12名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调解员组成村级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人民调解员既是矛盾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同时也担任了人民陪审员、社区矫正信息员辅导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积极参与排查处理发生在群众之间、贫困群体身边和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止12月,完成“以案定补”案件520件,兑现定补金额35290元。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46件,调解成功530件,成功率达97 %,其中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57人,为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三是率先在全州实施“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制定了法治扶贫方案,组成法治扶贫工作组,深入全县九个乡镇,针对我县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集中梳理,逐项排查,耐心引导,积极化解。年以来,共调解成功涉及扶贫领域矛盾纠纷184件,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县如期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2018年9月29日省政府批准石屏县退出贫困县。

“三个创新”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创新调查评估模式。“五个规范”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即规范调查文书、调查纪律、调查程序、调查方式、调查档案;同时充分发挥被调查对象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源优势,请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2018年办理117件调查评估案件,采信率达90%以上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将微信平台功能引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重点时段防控稳定进行“三查”,即查现实表现、查思想动态、查监管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对存在预警风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发出26份预警机制,进一步扎牢监管制度的笼子规范日常监督管控,持 “日登录、周听声、月见面、季小结、年考核”模式。三是创新提炼出社区矫正“五要五不准”。即要注重仪容仪表,不准染彩发、留长发、长胡须和纹身;到司法所要衣着整洁干净,不准穿拖鞋;到司法所办公室要喊“报告”, 并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准随意走动;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要认真听讲,坐姿端正,不准脱鞋、翘腿和吸烟;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要关闭手机或调震动,无紧急情况不准接打电话。并要求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熟记在心,以规范在矫正期间的言行。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98人,累计解除840人, 现有在册人数158人,无脱管、漏管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