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服务”推进阳光检察

  • 来源: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时间: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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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路子, 推行“一站式服务”机制,促进检察管理体制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变, 整合案管、控申以及侦监、公诉、民行、预防等窗口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逐渐形成接待窗口、监控办案流程、督察案件质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实行首问责任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与“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来访,首位接待人员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科室,对所办事项所需程序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限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急办事项立即办,承诺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控申接访便民化。该院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侯访大厅、接待室、视频接访室等多种功能用房配置到位,饮水机、药箱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在接访中真正做到耐心接待、真心办事、用心执法、诚心服务,通过科技化设施和人性化服务搭建起检民“连心桥”。

实行案件信息公开。该院将信息公开作为构建阳光检察的一项重要举措,设计出既有检察文化元素,又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版块界面,内容包括机构概况、石检动态、检务公开、办案流程、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六个方面,群众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了解该院的检察工作动态、业务办理程序以及查询相关案件信息。

实行检务公开。该院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大厅内LED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检察业务办理程序、办案期限以及本院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例如举报须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限等。此外,该院还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力度。

实行案件统一受理。该院对案件管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录入、统一移送,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和预警。设置案管大厅统一接收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及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设置律师接待室,配置电脑安装律师阅卷程序进行电子阅卷,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阅卷环境。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院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加强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工作力度,主动与有关职能及工程建设部门紧密协作,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