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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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屏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拾金不昧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据悉:2015年2月18日,被告李某在经过厕所时发现了地上有一些钱便将其捡起,并与两名路人清点后确认了金额。清点结束后,三人约定该笔钱由李某保管并对此事保密,若有失主找到索要时就将其归还失主。当天,原告杨某发现钱丢失后去寻找,得知钱被被告捡到,原告找到被告索要遗失钱物遭拒,便诉至该院。
该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走访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知悉该案的主要争议为被告认为失主另有其人,并非欲占为己有。并且原告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被告对该遗失物的保管已让其在所在村名誉受到影响,自己已饱受精神折磨,希望能及时解决此事。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本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拾金不昧的正能量为出发点,从法、理、情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解、分析,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将拾得的钱如数返还给失主原告,为此矛盾画上圆满的句号。(供稿单位:石屏县人民法院,作者:张丽云)